为有效落实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突出检察官的办案主体地位,科学划分司法办案职责权限,构建公正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按照高检院和省院要求,结合安达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实际,年1月7日上午,安达院组织全体干警集中学习《黑龙江省基层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职权划分指导意见》,会议由副检察长刘质军主持,综合业务部主任付卫东进行专题讲解。
付卫东主任按照《指导意见》要求,从检察人员职权划分类别、基本原则、职责权限、业务类别等多个方面进行讲解。明确指出了检察权统一行使的原则,即:坚持检察长领导本院检察工作、坚持突出检察官司法办案主体地位、坚持权责明晰与权责一致、坚持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尤其在监督制约方面,详细解读了《意见》中关于刑事检察、刑事执行检察、民事检察、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岗位职责。
在讲解过程中,检察官结合自身实际工作也提出了疑问,并针对不理解的知识点进行集中研讨,整体学习氛围十分浓厚,真正起到了规范职责权限、提升业务能力的学习目的。
与此同时,政治部主任李会平在会议中指出,大家要在会后继续深入学习,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学深学透,将于近期组织全体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对所学内容进行测试,同时将这次学习和考试结果作为年底考核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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