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名。
01
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
02
聘用制书记员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3、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熟练掌握计算机录入技术,看打速度不低于80字/分钟,采用五笔输入法的优先,听打准确率达到90%以上;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年6月1日后出生);
5、熟悉掌握法律基本知识,具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6、具备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0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聘用制书记员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其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在招聘法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
6、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在招聘法院工作的;
7、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04
用工形式及福利待遇
1.用工为劳务派遣形式;
2.月工资不低于济南市最低工资标准,包含个人承担的五险;
3.统一配发制服;
4.签订合同期限为三年。其中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录用;不合格的,不予录用。每年进行考核,合同期满因工作需要且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正式录用后,根据每年业绩考核及工作年限,可给予绩效奖励。
05
报名时间
1、报名日期为年8月2日起至年8月6日止。
2、报名者需填写《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后)。
3、报名人员需将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的电子版发至cqfyzz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