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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3/8/8 21: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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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达法院民二庭立足审判主责主业,持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坚持群众利益至上,真心为民办实事。近日,在一起身体权、生命权、健康权纠纷案中,承办法官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与原告、被告积极沟通,用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审理完这起案件,当事人息诉服判。

案情回顾

年4月15日上午,刘某去某超市购物,在结算付款时,因顾客徐某在刘某身后放置一整提水,刘某结完账回身迈步时被绊倒,头部磕到超市堆放纯净水的水箱上,致其颈部外伤住院手术。后因刘某患有多种高危疾病,于手术后15日死亡。刘某家属将某超市诉至法院,承办法官建议其先去社保报销刘某的医疗费,同时积极查明徐某的身份信息,追加其为本案被告。原告在报销完医疗费后,法官及时开庭。

判决结果

因某超市是一个小型超市,不具备设置安全通道的条件,且双方当事人均为成年人,对自身的人身安全有注意义务。刘某年龄大、身体欠佳,更应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故对伤害结果承担主要责任。徐某在超市购物结算时,将商品放置在刘某身后,超市服务员未提醒刘某要注意,导致刘某摔倒,徐某与超市共同承担伤害结果的次要责任,赔偿原告损失的30%。

双方当事人接到判决后,均表示服判,被告于判决生效后自动履行了余元的赔偿义务。主审法官实现了快速审理、案结事了的目标。

原标题:《安达法院:人身伤害起纠纷法官快速审理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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