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着“人民日报”的背心,拿着“新华卫视”的话筒,扬言要在中央电视台“曝光”。假冒中央媒体记者,拿环境污染说事,以舆论监督名义,敲诈勒索企业,最终露出马脚,受到法律严惩……10月22日,经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公开审理判决,被告人刘某国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元。
今年春节过后,在大庆市龙凤区火电农场附近开蛋白饲料厂子的徐老板碰上了一个闹心事儿:总有“记者”以采访之名,造访自己的厂子。
“4月26日那天上午,这波‘记者’又来到我的厂子,扛着‘长枪短炮’,四处咔嚓拍照……”据徐老板回忆,前段时间,“记者”来了之后,只是问问这儿问问那儿,东拉西扯唠几句就走了。而这次与以往不同,进厂房之后,里里外外被折腾了一圈。而后,这“记者”亮出的身份和底牌,说自己是“人民日报”的记者,此行是带着采访任务下来的。并说,经他们周密调查采访,认为这工厂对周围生态环境造成了污染、卫生不合格,要做一期节目在电视上曝光,并通知行政执法部门来处理。
徐老板虽然对“记者”的身份有所怀疑,但眼见话筒标着“新华卫视”的图标,深蓝色的“人民日报”记者证,也不由得不信。
“尽管我的厂子是守法经营、合规生产,但也不愿意被曝光、被折腾,造成负面影响。”徐老板回忆说,抱着花钱免灾的心理,只好忍气吞声地与“记者”讨价还价。最终,徐老板答应给一万元钱后,“记者”才答应按下不报。
事后,徐老板在与附近几家企业的老板聚餐时,无意间在酒桌上提及了此事。不料想,其他老板最近也遇到如出一辙的“记者”,以曝光环境污染为借口索要钱财的事情。
“我们这是遇到‘李鬼’了!这个骗子,竟然蹭生态污染这个热点整钱,报案!”大家这么一交流分析,才恍然大悟,遇到了骗子,当即决定向公安机关报案。
5月7日,当“记者”对火电农场一食品加工厂以生产车间卫生不合格为由,要对工厂曝光,进行讨价还价交易时,被接到报警赶来的民警抓了个现形。
经公安机关调查了解到,“假记者”名叫刘某国,家住在与龙凤区相邻的安达市。他一直没有正当职业,对外常常以媒体记者自居。
“我想现在国家这么重视生态环境的治理,便萌生了以曝光企业环保、卫生不合格为要挟,骗点儿钱花的想法。”据刘某国交待,年初以来,他假借“人民日报记者”的身份,以火电农场附近各类个体生产企业为目标,雇佣摄像人员,对企业进行“曝光”,索要钱财。本着有枣没枣打一杆的想法,基本采用的都是一个套路:摄像机一支、麦克风一递,然后就是咄咄逼人地发问。在老板们手足无措时,适时暗示可以不报,但要乖乖花钱免灾。这种做法屡试不爽,先后成功勒索了三家企业,共计4万元人民币。
在此,小编提醒广大群众:假记者们以所谓的“舆论监督”,借“伸张正义”之名,行欺诈罪恶之实,实因巨额利益之诱惑。诈骗屡屡得逞,这既反映出一些群众对真假记者的辨别和判断能力不强,也反映出部分受害人法律意识的淡薄,对于假记者的恐吓存在破财消灾、怕麻烦的心理。在“曝光”与“不曝光”之间,很多受害人选择了默默地“付出”,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做法,助长了假记者的嚣张气焰,使其更加猖狂、有恃无恐。拆穿骗子的把戏并不难,一方面作为企业和个人要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另一方面,要及时报案,善于运用法律武器,严厉打击生活中形形色色的“李鬼”,不让骗子有可趁之机。
来源:法制网编辑:网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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