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达法院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积极构建“四化四解四到位”诉源治理新格局,为打造能动司法、诉源治理的“互成模式”,结合诉前调解和民事审判工作实际出台《关于开展诉前调解前置的工作方案(试行)》、《诉前调解工作规则(试行)》实施意见,让大量矛盾纠纷化在源头、解在诉前、消在萌芽,实现了案结事了政通人和,实现法结与心结双解。
日前,先源法庭受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得益于诉前调解工作,不仅节省了当事人诉讼成本,还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
案情回顾
王某承包经营安达某食品加工厂,雇佣魏某在现场施工。年10月22日,魏某驾驶三轮车通过升降托板从地面向地下室运输砂石,升降托板在无人操作的情况下降落,魏某与三轮车掉落地下室,致使魏某受伤。魏某受医院、哈尔滨医大二院、医院先后治疗73天,经医院诊断为开放性颅脑损伤、颅底骨折等,花费巨额医药费,王某已承担部分,对剩余费用双方未达成一致,故魏某诉到法院。
调解经过
法官与调解员了解到案情后,进行了简要的讨论分析,认为此案最好通过调解解决,否则就需要进行鉴定,不仅增加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还会增加此案的诉讼时间。法官了解基本案情后向双方释明责任情况,王某需承担相应责任,王某对此认可,同时法官向双方说明达成诉前调解对双方的益处,参加诉讼会增加诉累,并产生相关费用。经过调解员、法官、当事人的多次协商,双方对金额达成协议,并当场履行。
下一步,先源法庭全体干警将持续推进诉源治理工作,高效、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用更高水平的解纷机制,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
原标题:《诉前调解减诉累放弃鉴定促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