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大庆广播电视台交通广播《四大帮办在行动》节目共同设立“四大帮办调解工作室”,帮办无敌作为调解员每周参与调解一起案件,每周一播出“诉前调解在行动”专栏。
无敌:
近些年,网约车逐渐走进了大众视野,成为公共出行方式的有力补充,也为很多人解决了就业问题,是时代发展的产物,但是在这一过程中,也还是有一些曲折和磨难,今天的这起案件就发生在某网约车公司与员工身上。
年小唐与某科技公司签订“个人名义车辆购买合同”,担保方是某汽车租赁公司,合同约定公司以小唐的名义购买车辆,首付以及还贷都是公司负责,小唐白得一台车不说,公司还聘用他作为网约车驾驶人,每个月根据工作业绩发放工资。这事怎么听对小唐来说都是个大好事,小唐毫不犹豫的答应了。
然而,事实的发展却没有向小唐预想的那样。
公司并没有按时给小唐发工资,在拖欠了3个月的工资之后,小唐离职了。离职之后,公司将他名下的车转包给了另外一名员工经营,他也正是该起调解案件的另外一名申请人,老孙。
老孙原本打算用跟小唐一样的模式与公司合作,但是没太相中当时的那款合作车型,想着等以后有自己中意的车型出现再合作,过渡阶段先开一台别人名下的车,自己赚工资就好。
虽然老孙与小唐用不同的方式与公司合作,但是结局却大致相同,公司也拖欠了老孙几个月的工资,而且在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公司人去楼空、负责人人间蒸发了。
而小唐和老孙彼此之间却因为这台车发生了矛盾。
小唐名下的车公司没有再还贷款,银行多次向小唐讨要,而对于小唐来说车是在他名下没车,但是车辆实际上却被老孙一直占有,车辆到底应该归谁,小唐与老孙一直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小唐认为这车在自己名下,贷款早晚得自己还,否则征信会受影响,可是老孙却认为,公司欠他工资,他只能先占有这台车再做打算。就这样,双方协商不成,小唐一纸诉状将老孙告上法庭,请求返还自己名下的车辆。
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接到立案申请之后,觉得这事法律关系并不复杂,本着为双方减少诉累的原则,将案件分流至诉前调解解决。
汽车属于以产权登记确定所有权的动产,小唐目前就是这台车的所有人,老孙如果一直占有不还那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至于他和公司之间的纠纷与这台车无关,应该与公司另案处理,特约调解员张晓非多次与老孙沟通,讲明事实、讲解法律,最终老孙接受了调解。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之后,老孙当场把车辆归还给了小唐,小唐支付了老孙托管车辆期间的保养费用元,双方同时表示,与公司的纠纷不能就这么算了,他们要联合起来起诉公司。
赵靓:
小唐名下的财产被老孙无故占有不还那是不行的,冤有头债有主,不能殃及无辜。当然了,在这起纠纷中,其实小唐和老孙都是受害者,引发矛盾的根源是那家已经跑路了的所谓网约车公司,新生事物的发展总是伴随着曲折和坎坷,希望政策法规都能够越来越完善,越来越适应时代的发展。就像诉前调解一样,这种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就是适应时代发展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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