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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天津市东丽区小学招生入学指南
一、入学年龄
(一)入学年龄
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应年满6周岁(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二)延缓入学
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法定监护人应当于5月25日、26日前向户籍所在地学校提出申请。
二、报名入学时间
年5月25日(星期六)、26日(星期日)
上午:08:30—11:30
下午:01:30—04:30
各学校于5月17日通过学校网站公告、张贴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的具体操作方法和办理流程。
三、入学办法
(一)本区内“人户一致”
1.入学条件:本区适龄儿童的户籍和合法固定居所证明地址相一致,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2.入学办法:家长持“两本一证”即居民户口簿(包括蓝印户口)、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按规定时间到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入学。
3.所需材料:居民户口簿(包括蓝印户口)、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
4.办理地点:所属学区片小学。
(二)本区内“人户分离”
1.入学条件:本区内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和合法固定居所的主要产权所有人一致,但本区内适龄儿童的户籍和合法固定居所证明地址不一致。
2.入学办法:符合上述条件的,原则上先由户籍所在地学校先行安排入学,或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由户籍所在地学校安排入学。
3.所需材料:居民户口簿(包括蓝印户口)、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
4.办理地点: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所属学区片小学。
(三)跨区“人户分离”
1.入学条件: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的适龄儿童,户籍在外区,实际居住在本区。
2.入学办法:由户籍地所属教育部门先行统筹安排入学。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由实际居住地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3.所需材料:居民户口簿(包括蓝印户口)、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
4.办理地点: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所属学区片小学。
(四)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1.入学办法:年10月已经在东丽区所属学校成功预约登记并审核通过,其父母于年5月25日、26日到学校咨询入学事宜,经学校审核登记后,由东丽区教育局根据学校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2.所需材料:在有效期内的本区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本市合法居所的证明;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务工就业证明及在本市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市或原户籍地卫生部门签发的随迁子女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3.办理地点:实际居住地所属预约小学。
(五)军人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台和外籍人员子女
军人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台和外籍人员子女等特殊人员子女在我区入学,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民办学校
东丽区民办学校为天津市东丽区北大附中东丽湖学校、天津市东丽区英华学校、天津市东丽区格瑞思学校、天津市东丽区逸阳文思学校,具体招生办法见学校年5月17日公开的招生简章。
(七)残疾儿童
符合招生政策的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确实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由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实施送教上门服务。
天津市聋人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