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初三毕业生注意啦!
广州中考录取参考科目成绩管理工作
相关安排已经出炉啦!
对参与中考成绩的等级、作用
以及外市成绩转入作出明确要求!
但是录取参考科目仅与自主招生和
名额分配录取有关,
示范性高中录取要C级及以上,
非示范性高中均须达到D级及以上。
话不多说,
观察君带你看看政策怎么说!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
广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
参考科目成绩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招考办,各有关中学: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穗教规字〔〕8号)和《广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地理生物学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等科目考试实施方案(试行)》有关精神,为规范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参考科目成绩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呈现与使用
(一)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参考科目包括地理、生物学、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共5科。各录取参考科目成绩评定由高到低分为A、B、C、D、E五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按在全市考生总人数所占比例分别划分为:A(25%)、B(35%)、C(25%)、D(10%)、E(5%)。
(二)录取参考科目在综合素质评价中予以体现。在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和名额分配招生时,示范性普通高中投档考生的录取参考科目成绩均须达到C级及以上,非示范性普通高中投档考生的录取参考科目成绩均须达到D级及以上。
(三)用于初中毕业与学历认定、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参考科目成绩长期有效。
二、成绩转入认定
(一)成绩转入认定资格
1.考生报名参加我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简称“中考”,下同),且在外地市初中阶段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由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地理、生物学、音乐、美术、信息技术考试,并取得成绩的,可申请成绩转入认定。
2.休学后复学的考生报名参加我市中考,在休学之前参加由我市统一组织的地理、生物学、音乐、美术、信息技术考试并取得成绩的,可申请成绩转入认定。
(二)成绩转入认定方式
考生在外地市取得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成绩不直接使用,需按照我市的成绩呈现方式予以转换,具体认定细则详见附件1。
若外地市考试科目成绩用等级呈现,则按其定等级的分值或人数占比就低不就高原则进行换算;如其等级是按分值换算的,按其定等级的最低分转为百分制分数来对应我市等级;如其等级是按人数占比换算的,按其定等级的最低排位比例来对应我市等级。
若外地市考试科目成绩用百分制成绩,则分-85分对应A级,84分-70分对应B级,69分-50分对应C级,49分-25分对应D级,24分(含)以下对应E级;若外地市考试科目卷面满分值不是分的,将原始分数转为百分制分数后再按照我市呈现方式予以转换。
若外地市考试科目成绩用合格/不合格呈现,则合格对应C级,不合格对应E级。
(三)成绩转入认定流程
1.考生报名参加我市中考并取得中考考生号。没有取得我市中考考生号的考生,其成绩转入认定申请不予受理。
2.考生须具有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加盖公章(含电子签章)的成绩证明,内容包括考试名称、考生姓名、考生证件号、考试科目成绩(等级或分数)、考试时间、等级划定比例、满分分值等,示例格式详见附件2。
3.考生在当年中考报名结束后、4月30日前在“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考服务平台”(网址: